[摘要]: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009年新医改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并提出鼓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探索有资质的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商业医疗保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逐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国务院发展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预期需求达到77%。
根据近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年人均医药费用和GDP等三方面指标预测,预计2010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市场总规模将达到4000亿元。
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1万亿元,其中个人支出为5098.7亿元,而同年商业医疗保险支付为116.86亿元,仅仅达到个人支付部分的2.3%,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广覆盖、低保障”的特性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而在美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占全国总人口的60%以上;在法国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计划。作为补充医疗中的一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其作用将逐渐在医保改革中体现,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当前,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我们既面临着一系列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较大挑战。一方面,我国高度重视商业医疗保险工作,新医改意见中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新医改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提高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国家政策的支持,为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发展中还存在着经营风险高、操作成本大、专业化程度低、病后理赔难等问题,对商业医疗保险在产品设计、精算定价、管理技术、人才储备、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提出了更高发展要求。
面对这一形势,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把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一件大事,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紧迫感;既要着眼长远,又必须立足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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