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生满60天至17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年缴
保险期间:至25岁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将按以下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观察期为180天
1.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二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少儿重大疾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宣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