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保举例
小海出生30天,父母为新生儿子投保了《海尔纽约人寿附加乐宁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缴费至小海12周岁,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间至小海22周岁,年交保费608元
备注: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患有本附加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重疾就诊给付,则无须受上述九十天的限制。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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