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模式:大额补充医保
2009年,以“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业保险参与”为鲜明特点的“湛江模式”搅动了整个医疗界,为商业保险公司进入社保领域提供了样板。四年来,“湛江模式”走出了自己的一条医保改革之路,虽然很多地方已日趋成熟并成效初显,但仍待进一步完善。
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分为政府财政补贴(90元)和个人缴费(分20元和50元两档,可自愿选择)两部分,报销限额为1.5万元(与之前新农合的最高报销限额一致)。湛江市政府决定从个人缴费中拿出15%(即分别为3元和7.5元),投保中国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城乡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将城乡居民个人最高报销限额(包含基本医疗和大额补充医疗两部分)从1.5万元分别提高到5万元和8万元,当时参保人数约为563万人。这便是彼时引起轰动的“湛江模式”。
随着“湛江模式”不断成熟,报销限额逐年提高。2012年,湛江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637万人,医保覆盖率达到98.7%。经调整,城乡居民个人最高报销限额也分别提高到16万(一档缴费30元)和18万(二档缴费60元),其中3万元以下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一档3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二档3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幅提高,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0%。
因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力度有限,湛江从太仓学习归来后,沿用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方法,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建立了大病医疗补助保险制度。
其具体做法为:按照参保人每人2元(637万参保人)的筹资标准,从结余的医保基金中划出1200多万基金作为大病医疗补助基金。“这1200多万交由保险公司封闭运作,完全自负盈亏,存在风险。”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冯志强介绍。
大病医疗补助报销的起付标准是从基本医疗报销到5万元开始,5万元以上(含5万元)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可进入大病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