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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乐两全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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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关少儿乐两全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身故或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如保单生效未满2年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如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

  (一)第四条第一款中列明的情形;

  (二)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门诊、住院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三)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四)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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