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吉星送宝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平安人寿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7周岁。
缴费方式:合同年交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1000元,交费期间为10年
保险期限: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产品特色:
生存返还快,隔年一返至满期
领取比例高,三成年交返给您
满期返保费,保本安心过晚年
生命保障高,意外赔付享双倍
分红享成果,累积生息喜上喜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15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满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