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在内的150万城镇居民将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并能领到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学生儿童、无业居民首次实现门诊报销,其中的重残人员可免费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市人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介绍,现行制度是按照城镇老年人(“一老”)、学生儿童(“一小”)和无业居民三个群体分别建立的。在保障待遇上,主要是解决住院医疗费;在筹资上,是按不同群体分别筹措;在参保时间上,“一小”是按学年度缴费,而“一老”和无业居民是按自然年度缴费。而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实现门诊报销统一、财政补助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持卡就医统一。
据悉,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为下一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创造条件。
门诊报销一年2000元封顶
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出台,是解决城镇居民中没有门诊报销制度和政府补助水平偏低的问题。其中最大亮点是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为“一老”提高了待遇,使得这三类人员实现门诊报销统一。
按照现行制度,“一小”和无业居民只有住院报销;而“一老”的起付线是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报500元。据市人保局初步统计,目前报足500元的参保人已占六成。
而新制度规定,这三类人员的门诊报销起付线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可报销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这一待遇是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情况确定的,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后,报销待遇还将逐步提高。”市人保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说。
另外,在住院报销方面,“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待遇均无变化,“一老”和无业居民在住院报销方面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60%,最高报销15万元;“一小”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70%,最高支付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