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岛城媒体连续报道学生儿童烫伤等意外伤害事件,很多家长忙着给孩子治疗时,忘了孩子的治疗费可以报销这回事儿。22日,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如果学生在暑期发生意外伤害,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门急诊医疗费还是住院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都能报销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孩子来说,假期里发生意外事故,治疗费用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的,但一些家长不知道。”市人社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老师在事故处理上是非常有经验的,会立即联系相关的部门,也会告诉学生家长一些处理办法,所以,当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家长们在给学生治疗的同时,也会按部就班地进行索赔、报销等。但是,当孩子在假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家长们都会自然与学校事故分开,很少会想到去求助老师,而只是忙着给孩子治病,如果原来又很少了解医保的政策,就会错过给孩子报销,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
这位负责人表示,参保孩子发生意外伤害,无论是在门诊急诊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学生家长可携带门诊急诊病历、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属在校内(或园内)发生外伤的,需提供学校(或幼儿园)开具的外伤情况及有无第三方责任的证明。目前,本市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元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属独生子女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因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由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联网审批后,按规定结算。在外地住院治疗的,须提供意外伤害说明、目击证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属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的,按照异地外伤办理医保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按照医保定点医院的级别分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