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出台的大病医保新政,瞄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群体,要求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且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过,这一新政如何兼顾公共服务与商业权益,仍有待实施效果的检验。
在此之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大病医保的商业模式,并形成了三大模式,可为新政作鉴。
大病医疗保险太仓模式:为顶层设计提供蓝本
太仓模式:为顶层设计提供蓝本
“太仓模式”是江苏省太仓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创新工作经验。“太仓模式”为国家医保新政策顶层设计提供了蓝本,引发了国内外知名媒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2012年8月30日,惠及全国13亿百姓的国家医保新政出台。在此前一天晚上,江苏省太仓市居民王建刚家庭享受大病医保的事情上了央视《晚间新闻》;9月8日至12日,深圳电视台记者去太仓,完成了大型纪录片《中国新医改》的拍摄和采访;9月11日至1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组对太仓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太仓模式”大病再保险项目进行专题采访;9月13日至14日,央视财经频道上海站《经济信息联播》栏目组去太仓,就大病医疗保险的“太仓模式”大病再保险项目又进行了专题取景与采访。
2012年8月,太仓首创的“太仓模式”大病再保险被引入国家医保新政,大病医疗保险的“太仓模式”也因此引发了全国关注。
随着国家医保新政的深入实施,以及各新闻媒体的持续关注与深入解读,大病医疗保险的“太仓模式”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
所谓太仓模式,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都统一纳入全市大病再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统一享受同样的保障待遇。按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划出一部分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职工和城乡居民享受同样保障待遇。从1万元起直到50万元以上,共被分为1万-2万元、2万-3万元、3万-4万元等13个费用段,越往后金额跨度越大,补偿比例也从53%递增到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