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建立统一平台
据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健康险副调研员孙东雅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21个省(区、市)的84个地区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同时,到8月24日,有27个省(区、市)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大部分地方正在积极落实推进大病保险制度,不过,据了解,也有部分地方尚未出台实施方案甚至表示“暂不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因此,人保健康总裁李玉泉建议,大病保险还需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对保险公司的尴尬地位,国务院医改办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深有了解。他说:“在大病医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不愿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还在为大病医保业务到底由谁承办"打架",这表明他们没有理解《指导意见》的精神。”他表示,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不是简单的“这个业务谁能办”的问题,而是为了在公共事业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来做,只有这样,大病保险制度才能走得更远。
据了解,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需要将其公司系统与社保系统和医疗系统进行对接。社保系统可以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收集、并进行结算等,医疗系统对病人病历、诊断意见、用药情况等有详细记录。“但是,对接工作需要政府和医院的配合,没有他们的配合,实施起来难度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称。
另外,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介绍说,由于社会医疗保险IT系统平台在各地并不统一,保险公司在与政府相关系统进行对接时,有很多工作要做,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成本较高,效率低下。他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建立统一的社会医疗IT系统平台,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和服务效率。
地方政府拖延项目经费
而在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产生的必要费用不予认可。孙东雅表示,大病保险与其他寿险业务不同,承保该险种没有事前核保环节,也不能因为参保人有既往病史而拒绝承保。从这个角度看,保险公司承保大病保险的理赔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