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在某个地方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已有7年,政府没有给任何项目经费。政府对我们说:"你们很专业。"但是,对项目经费该地政府却一直以"下一步解决"为由长期拖延。”他认为,如此下去,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是很难长期坚持的。
大病医保低筹资高保障
从已经推行大病保险的省(区、市)情况看,筹资水平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与大病保险的高保障要求不相匹配,也让保险公司初期的热情被泼了冷水。
最初,商业保险公司对大病保险的积极性很高,并且,人保健康与太仓政府合作形成的“太仓模式”,为《指导意见》的设计提供了重要蓝本。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参与大病保险,不仅可以提升保险公司的形象,并且可以获得大量客户资源,以此开拓其他产品市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的情况下,医疗、养老、护理等市场空间巨大。
据介绍,截至8月23日,人保健康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共21个,涉及10个省(区、市)的21个城市。截至6月底,中国太保在5省(区、市)的8个城市承接了大病保险项目。与此同时,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阳光保险等险企都在积极参与大病保险项目。
然而,各地的筹资水平偏低和保障要求偏高,又让险企陷入了窘境。公开信息也显示,部分地方政府的大病保险招标因为实际响应的保险公司数量不足而流标。
记者了解到,部分地方的大病保险方案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地方政府在公布招标方案时,测算的保费难以弥补赔款。这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保本微利”原则不相适应。也正因如此,在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的一年时间里,浙江湖州、贵州毕节、广东佛山等地的大病保险招标工作都曾出现流标情况,两大原因主要是“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和“中标人因故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