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参保人生孩子可以少掏腰包
记者了解到,此前只有参加了深圳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而不少只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在深圳生孩子的所有费用必须自己掏“腰包”。今年3月,深圳市社保局出台新规定:凡参加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据统计,基金可为参保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约3500元至4000元;住院分娩约3700元至4300元。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有160多万,主要是有工作单位的非深圳户籍员工,这项规定使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群由原来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扩大并涵盖到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深圳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表示,据统计,该政策出台后,深圳有300多万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待遇
杜斌告诉记者,2008年3月份以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能享有普通门诊待遇,除了住院和门诊三个特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药、肾衰竭血液透析)外,其它费用都需自费。而从2008年3月起,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凡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照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方式增加门诊待遇。据统计,该政策实行一年多来,已有63.55%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到了门诊待遇。但目前,仍有50多万人因未选定社康中心而未能享受到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