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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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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时间:以每天0时——24小时为一天。保险对象:凡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境内、境外旅游者。承保年龄:出生180天至70周岁。70周岁以上保险金额减半。保险期间:从踏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至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保险责任:1、在旅游途中因为意外或急性病导致的必须医院治疗的事故。(但是原有的慢性病的急性病发作属除外责任)。2、在旅游途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3、在旅游途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
 2、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索赔申请人委托他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病历等;

  (5)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索赔申请人委托他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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