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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问答
一、问: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原来的参保手续有什么变化?
答:1、在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儿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本市计生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少儿还需提供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证明。
2、在校大学生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并由本人提供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其医疗保险费将直接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二、问:少儿和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其缴费是按月缴费还是按年缴费?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缴费仍然按年缴交,即每年的9月份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费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之后,当年9月至第二年8月期间不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因为财政的补贴是每年拨付一次,因此,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缴费仍然按年缴交。
三、问:如何选择绑定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答:1、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绑定其门诊就医的医院或社康中心:
(1)首次参保的人员可在递交参保资料时,选择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2)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的网站,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绑定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3)到就近的街道、社区或社保机构办理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