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常识
医保基金支付标准
据了解,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床位费支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每人每天超过10元的,按每人每天10元计算。每人每天10元以下的,据实计算。二级医疗机构:每人每天超过15元的,按每人每天15元计算,每人每天15元以下的,据实计算。三级医疗机构及外地医疗机构:超过每人每天20元的,按每人每天20元计算。每人每天20元以下的,据实计算。(二)其他医疗服务设施: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但是,医保基金不会为下列医疗服务“埋单”。(一)就(转)诊交通费、担架费;(二)空调费、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食品保温箱费和损坏公物赔偿费以及水、电、气费;(三)占床费、陪护费、护工费、洗涤费、药浴费、消毒费、理发费;(四)煎药费、中药加工费;(五)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六)膳食费;(七)鲜花及插花费;(八)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费用;(九)肥皂水、垃圾袋、灭蚊药器等生活用品的费用;(十)医疗机构自行提高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费用或自定的收费项目。
参保未成年人一年总计支付30000元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是怎样的呢?唐主任介绍到,据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成年人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不超过150元、350元和550元;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为300元。并设立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成年人20000元,未成年人30000元。参保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应至少比二、三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分别高5%到10%。
另外,未成年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的,原则上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0000元,死亡补偿金由法定受益人领取。倘若未成年人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原则上由本人承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有关部门按规定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最高累计补偿限额为3000元。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原则上在住院补偿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按30%的比例补偿。
全省已启动医保的地区有40个
实施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呢?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是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疾病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医疗保险是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医疗保险是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提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费用,并保证其在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项目。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个人交上自负部分,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网上结算,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
同时,不断地扩大医保面,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据介绍,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规模,有利于使更多直至所有城镇居民得到医疗保障,有利于全面完成我省医保的全覆盖,有利于更快地发挥基金作用和减少避免保险资金的风险。
我省继去年抚州市试点之后,南昌市东湖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宜春市的丰城市、吉安市青原区、抚州市、新余市等地也相继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不低于224万人,覆盖率不低于33%。目前,全省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县(市、区)有40个,南昌、抚州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鹰潭市、吉安等八个市已正式启动,其中新余达到了全覆盖。
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9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以设区市、县(市)为统筹单位。实行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的,各设区市所属县(市、区)执行设区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