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是大学工学院学生吴志伟同学的求助电话,他在电话中表示,重症大学生吴志伟最近一次手术的募捐瓶颈,他们没有办法,只好求助。他表示,他们已经求助过很多,但到目前为止只有的一家愿意帮助他们。
2009年12月,大学工学院大一学生吴志伟被诊断出肺结核,休学治疗。2010年4月1日,吴志伟被诊断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4月10日,他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的高中同学汤懿兰发起一个募捐,不到一个月募集到近70万元捐款,支持吴志伟接受治疗。然而,汤懿兰在2011年4月29日得知,吴志伟病情越发严重,之前的骨髓手术几乎失败,近70万元捐款全部花完,家里已经债台高筑。汤懿兰再次发起募捐,希望社会能继续这一爱心接力。
像吴志伟这样不幸患上重病的大学生,不得不在原本美好的青春岁月里与病魔;而一些重大疾病的医治费用,根本不是一个普通家庭所能承受的。那么,除了募捐,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帮助这些重症学子度过?是否有必要建立大学生重大疾病救助机制?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汤懿兰、有关高校教师、教育专家等。
“从5月2日到5月12日我们已募集到约42万元,但远不足以支付志伟的医疗费用,现在志伟每天需要1.5万元~2万元的治疗费用。我们这几天一直联系各高校的红十字会,准备请大学红十字会牵头进行一次高校联合募捐。”接受记者采访时,汤懿兰显得比较疲惫。
吴志伟出生于珠海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母双双待业在家,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他小叔,而他小叔也仅是一位普通导游。吴志伟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都靠国家和学校的助学金资助。悄然降至的白血病,让这个贫困家庭几乎被立刻击垮。
汤懿兰组织的募捐团队所有都是大学一、二年级学生,虽然都有繁重的学习课程及校内工作,依然不遗余力地帮助吴志伟。汤懿兰回忆,为准备5月8日在一个小型商会上的募捐发言,他们5月7日通宵筹划,5月8日一天没有,饥肠辘辘,“最终我们狼狈地准时到达原先约好的小型商会,而后我们又等了2个小时,终于等来了属于我们的15分钟发言时间,在种种质疑声中,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但依然怀着坚定的,着将所有信息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位企业家,争取得到他们最大的支持”。
5月2日,汤懿兰和她的募捐团队开始寻求新的募捐方式。他们通过微博,面向社会宣传。冯仑、任志强、俞敏洪、徐小平等名人转发了求助微博。任志强在微博中发文:“冯仑发来的短信,让我帮忙发在微博上。北大吴志伟同学患白血病,病情恶化,命在旦夕,需紧急手术。手术费40万,但家中不足3万。如不能及时交足每日费用,将被强制送出医院。求大家帮忙!转发此微博也是对这位北大学子无形的帮助!”微博中还公布了资助方式以及吴志伟父亲吴永有的中国银行账号。
大学工学院也积极组织募捐。2010年4月21日~23日,大学工学院就在校内为吴志伟组织了募捐活动,并在校基金会设立了专门的救助金账号。在校内外师生的共同支持下,共募集款项175637.32元。这笔钱分批次汇入了吴志伟本人银行账号内。获知吴志伟的病情变化后,北大工学院于2011年5月5日至6日,在北大三角地再次组织募捐,共募集人民币62616.20元,全部款项仍汇至大学基金会吴志伟专项救助金账号中。尽管此次募捐活动已经结束,但北大工学院发布公告,可以将直接汇至大学教育基金会账号,并公布了北大教育基金会的账号。
大学生患重病的情况虽不多见,但几乎每年在各高校都有所闻。大学生重大突发疾病急需救治时,资金是最大困难。据一位大学教师介绍,目前大学师生组织的校内外爱心募捐是主要救助手段。但对大部分学生而言,募得的捐款还是杯水车薪。
汤懿兰介绍,今年第二次募捐比去年难度要大很多:去年联系的单位包括吴志伟的中学母校、大学在内尽管还比较支持,也有不少老师和同学再次捐款,但捐款的人数和额度都有所减少;中国红十字会去年专门拨款5万元,按照今年无法再拨;北大广州校友会去年已经募捐过,再次募捐也觉得不妥。有的单位去年提供了帮助,今年则直接回绝:“你们不能生病了来找我们,等钱花完了又来找我们。”
除了募捐,汤懿兰也在为吴志伟联系转院的事情。她希望为吴志伟联系的一些大医院治疗,但因吴志伟的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旅行,还在犹豫中。她说:“我们募捐的目的是为了治好志伟,所以除了组织募捐,我们还希望让志伟得到更好的治疗。但我们的力量实在太有限了。”
为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2008年底,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要求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要巩固和扩大覆盖面,到2010年底,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也认为大学生医保是解决途径之一,而靠募捐很难解决根本问题。“将大学生纳入地方医保,一些罕见病就应该由社会来解决,当然有一个比例关系,但主要不是靠个人来解决。也不能靠所在大学来解决,大学也只能提供困难救助,这是另外一种方式,不是一种常规的解决办法。”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资料,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始建于1952年,从1953年起,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财政按照计划内招生人数向高校拨发一定数额的包干医疗费用,医疗补贴标准从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学生。随着高校扩招,计划外学生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成问题。同时,这种制度只对基本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用等,保障范围小、水平低。
学生平安险是在校大学生都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医疗保险。大学生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作为医疗保障的补偿,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局限性。首先,由于学平险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要求学生在投保前必须身体健康,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都被排除在外。其次,对于学平险,各高校缴纳保费一般是每人每年20元~50元,保费低,赔付额也低,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万元~6万元之间,保障水平有限,对重大疾病来说更是杯水车薪。
2007年发表的一份《我国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现状调查报告》提到:大学目前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由公费医疗制度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大学学生医疗人寿保险”两部分组成。前者对学生的医疗费用提供90%~95%的公费报销,后者则针对公费医疗范围外的10%~5%的医疗费用提供赔付,并在重大疾病时提供一定数额的补偿。据汤懿兰介绍,吴志伟2010年曾获得人寿保险5万元的赔付款。
上述报告还提到,大学计划内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分摊比例为:(1)校医院门诊。年度内医疗费用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部分,个人负担10%;3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5%。经校医院按手续转往合同医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0%;转往非合同医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5%。(2)校外就医。学生寒、暑、节假期内自行在校外医院看病,需持公立医院急诊病历或急诊诊断证明等,按每月22.5元报销。学生在外实习或社会实践期间患病治疗,需持医院急诊病历或急诊诊断证明等,按每人7.5元/月报销,超过部分自理。(3)住院。在校医院住院或经校医院按手续转往合同医院住院,医疗费年度内支出在1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个人负担5%,1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3%。可以看出,上课期间,在校医院门诊可享受90%~95%的公费医疗,个人只需承担10%~5%的治疗费用,而直接去校外医院就诊基本上完全要自掏腰包。
《指导意见》指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可参保。
《指导意见》还指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筹措,《指导意见》,个人缴费和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