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拿到医保卡的同学,从1月1日起在本部校医院就诊必须持IC卡,如因系统故障(1月1日才能调试)不能刷卡的,先个人垫付(付押金),系统恢复后再刷卡结算。
(2)由于独墅湖校区系统安装还未完成,在系统未开通之前在独墅湖校区就诊需先个人全额自费支付,学生凭发票到校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3)未拿到卡的同学就诊需先个人全额自费支付,学生凭发票到校医保办办理报销。
(4)具体报销方式、地点、时间会在医保办报销系统安装完成后另行通知。
3、外地就医:
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注: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办妥手续后发生的转外、居外医疗费用,以及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垫付费用后学校有卫生所的通过学校定点卫生所按规定报销,学校无定点卫生所的可由学校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后定期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卡》仅供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险卡》冒名就医。使用《社会保险卡》时应同时出示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2.《社会保险卡》由参保人员本人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或接触高温、高磁物体。
3.参保人员应连续正常参加医疗保险,以确保《社会保险卡》正常使用。欠缴或中断参保的,市社保中心冻结《社会保险卡》。冻结期间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不能使用,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单位或参保人员必须补缴清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后按规定续保,《社会保险卡》方可解冻并恢复使用。
4.《社会保险卡》遗失或损坏无法使用的,参保人员应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Section3部分同学问题的答复
1、《苏州市深灰医疗保险病例》(绿色的本子)以及其内附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一张白色的卡片)去年参保但是没有拿到的以及丢失的同学今年都可以同新参保同学一起领到新的,作为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之一,希望大家能够妥善保管;
2、黄色的IC卡由于是从2011年开始才有的,故因2011年没有参保的同学而没有IC卡的同学今年也将同时发给,请大家不要担心;
3、对于IC卡丢失或者忘记密码的同学,老师建议去银行登记挂失,因为毕竟是银行卡的缘故,学校方面不方便帮大家同意补办;同时,老师称,IC卡如没有特别需求不建议同学开通使用,而只在就以需要的时候单纯做医保卡使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