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了解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的真实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化建议,最近我们在全市中小学和托幼学生家长中开展抽样调查。调查兼顾城区、乡镇及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共下发问卷778份,回收663份,回收率85.2%。同时,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
一、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障基本情况
苏州市现有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6.79万人。其中,托幼机构、中小学及中专、技校在册学生16.46万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约0.3万人。调查中,除用于对比分析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外,在本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下发638份,回收552份,有效问卷548份。
(一)医药费报销办法
调查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
1、独生子女“统筹医疗”。父母工作单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原市属企业的一般能执行职工子女医疗费用管理办法。本市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自出生至16周岁或在校的普通高中生(含职高生)可享受独生子女医疗待遇,报销少部分医疗费。一般由男方单位负责报销50%,一年定额为360元,超出自负。效益较好的单位报销额度更大些。像这样的单位占的比例不大,调查中父母单位报销的129人,仅占23.5%。
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相比,农村少儿的基本医疗保障更成问题。虽然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正全面普及,16周岁以下的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学生也可参保。但是有些家庭却只保大人不保孩子。一方面是农村家长的意识有偏差,认为孩子比较健康不容易生病,所以更多考虑给老人或自己投保;另一方面则是有些家长认为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合作医疗的参入率为97.68%。但在我们对一个乡镇的抽样调查中发现少儿的参保率较低,仅为54%。除上述原因外,商业保险的“分流”也不无关系。
3、商业保险报销的60人,占11%。据了解,苏州市较早在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推行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保险公司推出“学平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组合,每年保费50元,保额4.8万。学生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时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但出于对保险风险控制的要求,各大保险公司对短期险只接受团体投保,对少儿普通医疗费保险,一般只以附加险的形式提供。也就是说,少儿只有先购买了一份主险,如长期寿险等,才能购买附加险,获得医疗保障。对于3岁以下的孩子来说,家长一般只能购买长期寿险及附加险来为孩子的大病作保障。而一些大型主险往往是收入较低的工薪家庭不敢考虑的。现有的3个重大疾病险也主要针对健康少儿,已患有重大疾病的少儿则被拒之门外。另外,商业保险在少儿险方面的设计,还带有种种免除责任和限制;对入院前的门诊检查化验往往不予报销。由此可见,仅仅依靠商业保险的力量难以向少儿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障。
4、除此以外,自费的276人,占50.4%。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雇员,其子女的医疗费用往往是全部自理。外来民工子弟也基本上以自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