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上海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将有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了!
这个好消息来自今年9月1日开始试行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实施后,到底能对孩子起多大的保护作用?与家中原来已有的保障品种是否有重复?今后该如何更妥善安排好孩子的保障问题?对于各位家长来说,不妨对此进行一番详细地了解。
解决少儿大病基本医疗保障
据上海医疗保险局的介绍,此次上海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能够着重解决少儿学生在发生大病、重病时,给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办法》第六条规定:“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符合少儿学生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规定的,由保障基金支付50%。”
众所周知,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孩子的门急诊费用开支还是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的,怕的是孩子生大病、重病,动辄就是数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对大多数家庭而言,都会是令他们“小康变赤贫”的危险事件。此次将少儿学生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保障范围内,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家长的负担。
不过参加少儿基本医保的孩子,今后不可以再重复享受原来家属单位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农村的孩子在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原来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但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可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少儿互助基金应继续参加
也许有家长会问:“有了这个少儿基本医保后,孩子们还需要参加原来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么?”
答案是肯定的。
从全面保障和足额理赔的角度来看,也应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因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加者一旦因伤病住院,自付一个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就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后结算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没有纳入医保范围、需自费用药的费用除外);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