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设计之初的支付、积累等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无法体现保险的共济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保所所长李珍认为,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以保险的名义收取的,而保险是一个风险分担的机制,那就是“众人为一,一人为众”。也就是说,一个人支付的保险费,当他生病时可以得到比较高水平的保障,因为那些没生病的人的保费给他了,这就是所谓众人为一。而相反他没有生病的话,他所交的保费就给了生病的人,即所谓一人为众。可见,“个人账户不是一个风险分担机制,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反而因为个人账户缴费过多,浪费了保费资源。”
封闭管理后,如何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把大量沉淀资金用起来,真正实现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成为医保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卫生经济学教授吴明认为,从卫生经济学角度来看,医保的运行模式设计非常重要,医保基金尽量多用于提高参保人的补偿比,降低参保人的医药费用经济风险。“个人账户并没有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资金大量沉淀,应该改革。”
多地可家庭共用,可买商业险
有学者对广东6市的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实践进行研究发现,若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太多,将直接导致统筹基金余额不足,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影响待遇水平的提高。
总结先行改革地区的经验,专家认为,当前可行的办法是逐步消化个人账户沉淀,弱化个人账户,提高基本医保的补偿水平,降低个人的负担。从全国来看,主要有三种做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对象,提高其效率,比如广东、江苏等多个地市率先将其家庭化,参保人直系亲属、配偶也可以使用这笔钱去门诊、药店看病购药;用门诊统筹来弥补个人账户共济作用小的缺陷,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主要用于慢性病、特殊病种的补偿;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新的用途,比如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像江苏常州、苏州等地允许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
李珍主张将个人账户的钱用于提高基本医保的补偿水平。“比如一个家庭里既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也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形成‘一家多制’,往往是‘一老一少’缴费少,保障水平较低,医保的钱经常不够用。”她认为,如果将这笔钱用于城市“一老一小”的医疗保障,既可以解决现存个人账户资金浪费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提高“一老一小”的基本医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