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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政策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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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苏州大学生医保,不但惠及苏州籍大学生,更涵盖在苏学习的许许多多外地大学生,其意义不仅在于减轻大学生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注:参保学生每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救助待遇: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学生,在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待遇。

  2011年度大学生医保就医结付方式

  1.就医凭证:从2011年起,参保大学生统一发放社会保险IC卡,首次参保的大学生,还需由代办单位发放《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作为今后就医或结付医疗费用的凭证。

  2.在苏州定点医院就医手续: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区各“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老年病医院除外)。参保学生凭本人《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IC卡到学校定点卫生所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费用,划卡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只收取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3.外地就医手续: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注: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办妥手续后发生的转外、居外医疗费用,以及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案例一】

  苏州户籍、在苏就读大学生享受相关待遇:

  2009年1月6日,身患肿瘤疾病的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某同学的父亲在苏州市社保中心领到3万多元的医疗报销款,这是苏州首例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该同学来自苏州一低保户家庭,2008年8月下旬因突然发热入院检查被确诊为肿瘤疾病,需要定期化疗,这对原本经济困难的家里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幸运的是,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从2008年9月1日起便可享受。由于参保首年该同学家庭被认定为低保户家庭,除了享受免缴参保费用外,还同步享受“一体化医疗救助”待遇,彻底消除了一家人的后顾之忧。三年来12次住院花费的164613元住院费用中,学生医疗保险结付105317元,医疗救助基金结付10401元,合计结付115718元,基金实际结付率达到70%。

  【案例二】

  外地户籍、在苏就读大学生享受相关待遇:

  苏州市职业大学的薛同学2008年考入该校,当年恰好是大学生医保实施首年,虽然是外地户籍大学生,按照政策,薛同学也和苏州籍大学生一样通过学校参了保。

  天有不测风云,这个年轻乐观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充分感受大学生活的多姿多彩,2009年3月就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好在大学生医保大大减轻了治疗的费用负担,让薛同学的家人不用为高昂医疗费用犯难,专心守护她治病,定期的透析治疗大大缓解了病情。2009年3月至今,薛同学一共发生医疗费用113478元,基金结付96382元,基金结付率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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