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做客网络问政,就市医疗保险社区管理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社区医疗报销有“定”规
一位李沧区的社区居民对社区医保提出了疑问,“我在金水路一家社区医院签约,好像每月可以报销100元左右,当月有效,请问可否全年累计?”对此,马青表示,这种做法不符合相关政策“签约有效期内累计计算”的规定,“签约职工在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6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
大额医疗补助金≠大额医疗救助金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5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每月直接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中扣除,对此,有网友并不明晰,而是将其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混淆了。
据马青介绍,大额医疗补助金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如果员工患了癌症,能否享受医疗救助具体要看患者年度内的医疗花费,统筹内个人花费超过2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70%,范围外个人负担超过5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