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生子女占绝对数的今天,孩子们受到的“厚待”有目共睹,但中国儿童死亡原因中26。1%为意外伤害,这个数字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下面几个儿童意外伤害的案例,给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米粒害死6岁女孩
2006年6月,6岁女童月月突然昏倒,因幼儿看护班的阿姨缺乏医疗常识、幼儿园的老师延误抢救时间,月月错过最佳抢救时机,不幸身亡。
2006年6月8日中午,月月在哈市某小学幼儿园委托王阿姨开办的幼儿看护班吃饭,饭后王阿姨将月月送往该小学,途中月月突然口唇发青,倒在地上。王阿姨抱着孩子找到该校幼儿班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称,学校正在午休,校医不在学校,要求王阿姨将月月送到医院救治。王阿姨与月月的父母联系后,没有立即把月月送到医院,而是跑回家取钱,再赶往医院,此时月月昏倒已经15分钟。当月月被送到医院时,已停止呼吸。经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月月因气管内有异物(米粒)进入,引起气管痉挛导致呼吸循环衰竭猝死。
案例二:同学失手,男生眼睛被射伤
2005年3月,哈市某中学初一学生刘明在课堂回头时被后桌同学钱亮的油笔芯射中右眼,造成刘明右眼角膜穿孔。
3月25日,哈市某中学初一·二班语文课堂上,老师正在写板书,刘明突然回头将后桌同学钱亮放在课桌上的书碰倒,此时,钱亮失手将油笔芯上的胶皮套松开,油笔芯射中刘明的右眼。
经黑龙江正义
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刘明的伤残程度为十级残,医疗终结时间为9个月,可能出现晶体后囊膜混浊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