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伤害事件频发,赔偿进展得如何呢?记者最新了解到,“南平血案”中受害学生的家长不同意官方对于学校无责的认定,正在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陕西南郑幼儿园砍杀儿童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赔偿方案至今还没有出来;广西博白县校园倒墙事故发生后,遇难学生家长一度陷入了赔偿“拉锯战”,目前每位学生的赔偿金额提高到了33万多元,其中21万元由保险公司赔付。
保险的作用在伤害事故发生后正逐步显现出来。专家指出,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方面,保险不应缺位,保险公司应该推动学校和家长提高保险意识,并提升相关的保险服务。
校责险可分担学校责任专家称校门口伤害也该赔
在广西倒墙事故中,校方责任险成了惟一发挥作用的商业保险。
校方责任险,是指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早在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就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制度,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
校方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只能由财险公司经营。校方责任保险适用于补偿原则,一般为不定额赔偿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单中规定的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并以责任限额为限。
校方责任险的核心是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在学校,比如由于学校管理不当,学生下楼时拥挤致伤了,这就得由学校赔付。校方责任险的保额由校方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保额一般都在500万元以上,具体给每位学生赔付多少,则由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进行协商。
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与学生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不同,校方责任险的目的正是在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纠纷时,为学校分散经济上的压力。
一旦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即使学生投保了学平险,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转嫁出去。如果学生所在的学校购买了校方责任险,那么不仅可以通过学平险获得赔付,还可以从校方责任险项下累积获赔。
当然,对于校方责任的认定容易存在分歧。比如,在今年福建“南平血案”发生后,南平市政府认为由于学生是在校门口受伤,不属于校方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对校方责任险进行赔付,这引起了广泛质疑。有专家指出,根据即将于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不管是在校园内还是校门口,只要在学生学习、生活期间,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险公司和学校在签订校方责任险的协议之前,保险公司要对学校的建筑、设施、学生人数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
此外,即使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学校仍需履行安全责任。比如,学校应该保障各类安全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