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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少儿医保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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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上海市少儿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已经从2月份开始,参保对象不变,但缴费标准有新调整,在门诊急诊方面婴幼儿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1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40元调整为310元;(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2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60元调整为460元;(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调整为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480元调整为620元;(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

  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

  在大家最为关心的医保待遇上,2011年也有所提高。

  在门诊急诊方面作如下调整:

  1、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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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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