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有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约20万人,参保少年儿童17万人,占少年儿童总人数的85%。少年儿童主要参保类型和缴费标准为:①农村户籍少年儿童(包括在校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8年缴费标准为100元,其中个人自负40元。②城镇户籍少年儿童(包括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缴费标准为120元(未成年人),其中个人自负80元。③在校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保险,2008年收费标准为80元。少年儿童是人身意外伤害高发群体,数据显示,2008年我市少年儿童共发生医疗费用约3000万元,少年儿童医疗费用已成为家庭开支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目前少年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商业保险因保障对象、保障水平和政策差异而具有各种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少年儿童医疗保障问题,容易导致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发生。群众对目前少年儿童参保方式反映最多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三不”:政策不统一,待遇不公平,参保不方便。
1、政策不统一且各具局限性。目前我市少年儿童参保的三种保险政策短处均比较明显。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总起付线为300元-500元,封顶线为3万元-4万元,保障水平比较有限,多数少年儿童遇到大病、慢性病时,面对高额的治疗费,大部分家庭仍难以承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程度较高,但缴费标准也较高,扩大参保覆盖面难度较大,且因户口限制,限制了农业户籍少年儿童参保,不能充分发挥其政策优势;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保险范围狭小,遇到升学、转学和保险合同变更或终止时医疗费用的承担就成了问题。
2、待遇不公平带来了不和谐因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优于新农合,但参保对象仅限于非农户口,因此出现了同校同班同一板凳上的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不同的不和谐现象,容易造成学生相互攀比的心理,影响了身心健康,也给参保工作开展带来了困难。如新农合医疗保险全年补偿封顶为3-4万元,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为8万元(未成年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分段报销比例为35%至50%,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段报销比例为50%至90%(未成年人);新农合医保有门诊补偿,城镇居民医保没有门诊补偿,等等。很多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对这些情况反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