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2、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3、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4、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问: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原来已经经过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患病少儿,还需要再进行门诊大病确认吗?
答:不需要。原来已经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不需再次确认,直接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大病待遇。
问: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住院是不是还需要在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随之放开,患病的参保少儿可以在我市任意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保险住院就医。
问:参保人住院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入院证明书上由本人或家属签名并按指纹。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三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正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在制卡期间可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回执”(社保征收部门打印)办理住院手续,参保人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现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
问: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答: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