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这种观念使中国父母对子女有更多的经济义务,父母与子女的经济联系往往持续到子女就业婚嫁、生育之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小型的核心家庭增多,子女从教育费用、医疗保险费用、婚嫁费用等的日益“水涨船高”,使现代小型家庭的负担越来越沉重,如果说家庭收入水平都不高,承担这些费用将是很困难的,所以许多适合少儿的保险产品无疑成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送去了及时雨,那么作为家长怎样去为自己的宝宝们选择适合的少儿保险产品呢?
一是家长为主,孩子为辅,投保级别不应该越位。
最近听从事保险的一位朋友谈及一件保险赔付的真实案例:今年3月份,张先生因为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生前只为5岁儿子买了一份少儿两全型保险,于是他留给儿子的只是2万元的保费豁免,以及到儿子18岁才能领取的微薄教育金。保险并没有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多大保障。假如当初张先生把当初给儿子买保险的钱用来为自己建立一份保障计划,或许此时,儿子拿到的将是几十万元的理赔金。
为什么会出现这类令人惋惜的事件呢?说到底,是部分保险代理人受利益驱动使然。朋友见我露出不解的神色,他接着说,同样储蓄类的保险产品,少儿险的保单均件保费通常要比成人高出20%到50%不等。这也就意味着花同样的成本销售一件保单,少儿险保单利润要相对高出很多。于是,受利益驱动,保险公司更愿意开发低保障高利润的储蓄型产品;受利益驱动,保险营销员更乐意利用“父母对孩子的疼爱”做文章。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攫取了高额的利润,保险营销员拿到了大笔的佣金,对保险认识不足的消费者成了被“忽悠”的对象。
保险体现的是对家庭整体财务风险的规避,而在一个家庭中,家长才是家庭经济的支柱。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家庭财务陷入危机,孩子的各项费用便难以维系。所以家庭投保应以家长为主,孩子为辅。或者选择以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孩子为被保险人的家庭型组合产品,这样大人和孩子都有保障。另外,最好购买有豁免保费条款或附加险的险种,即在家长发生意外时,不用交保费,孩子的保险利益可继续享受。
一般情况下,缴费期限越灵活越好,如年缴、三年缴等,避免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导致无法按期缴纳保费。按照行业说法,一般一个家庭的总体保费支出应该占家庭收入的15%—20%比较适当,而孩子的保费支出为总保费的10%—20%比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