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单权益:
保单借款。
康宁定期保险
一、满期生存: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27000元,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四、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五、保单权益:
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