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童重大疾病保障(保障期致60周岁)
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确认为以下三十四种重疾之一,且于确诊三十天后仍生存,一次性赔付 10万元
三、年金返还
被保险人年满15、16、17岁时,每年领取3000元(基本保额的10%)。
被保险人年满18、19、20、21岁时,每年领取6000元(基本保额的20%)
被保险人年满25岁时,领取4500元(基本保额的15%)。
被保险人年满30岁时,领取10500元(基本保额的35%)。
被保险人年满30岁之后每五年可获得 4500 元直至60岁,共领 6次共 27000 元。(该项基金可存于友邦公司本利叠存,免利息税)。
四、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年满18岁前身故保障为
(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已缴保费– 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岁以后身故保障为: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已缴保费– 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五、满期金
一生平安,被保险人年满60岁时可领取满期金 30000元+增值红利总额中等约141228元
3、综合权益条款:
一、地域、时效性条款:
本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世界范围的服务及理赔(理赔款以当地货币按当时汇率对换人民币支付)
二、海外服务保障:
友邦保险的服务网络遍布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当客户长期身处海外时,可经由网络内成员提供各种服务,包括理赔、交付保险费及其他售后服务。
三、国际支援服务:
当客户在本公司投保达到一定额度后,便可拥有一张个人的国际支援服务卡,随时随地获得免费的二十四小时以普通话应答的全球电话查询服务,以协助解决出门时可能发生的困难。
四、宽限期保障条款:
每次缴费均享有6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保单继续有效。
五、豁免保费条款:
投保人身故或永久残废,可免交剩余缴费期内的保费而相应保障利益不变。
六、保单贷款条款:
寿险保单有效期间内且累积有现金价值的前提下,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当时保单现金价值的70%,利息相当于银行同期。
七、红利分配条款:
在每个财务年度末,公司会寄上红利分配通知单,已分配的红利将在本合同满期时或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与基本保险金额一同给付,为保证分红的公平合理,红利分配将接受中国保监会和有关会计事务所定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