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弟快点长大 才赔5万太少了!
家住南京月牙湖的李女士,前不久生了一对双胞胎,给孩子投保时她意外得知:在南京买保险,如果成年前不幸身故,最高只能获赔5万元。“听说这是9年前的一个规定,而上海等大城市可赔到10万元。现在5万元算个啥呀,一季度CPI都8.3%了。”她认为,就算有规定,这个限额也已远远跟不上CPI的速度。
■记者调查 多数地区5万元上限9年未变
“的确有规定。”江苏保监局有关专家介绍说,这主要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防止投保人因利益驱使、对被保险的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之前市场上也传出过对规定不理解或嫌限额太低的诟病;但直到目前,他们还没接到来自保监会的要调整的通知。
对未成年人投保的身故赔偿做出限额,其法律依据来自《保险法》第55条——“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而限额究竟是多少,据友邦江苏分公司市场部的权先生介绍,最早规定见1999年3月执行的保监发[1999]43号文:“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
此后至今,仅2002年3月执行的保监发〔2002〕34号文,曾对限额进行了微调——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把“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上限提高到10万元;其他地区不变。也就是说,包括南京在内的全国大多数地区,5万元的上限已执行了9年未变,尽管这期间GDP和CPI发生了很大变化。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不仅一些父母对规定不了解、不理解;有保险公司也表示限额多年不变已阻碍了市场发展。比如某“洋保险”3月份在广东推出一款少儿险,广州、深圳卖得好,佛山等地卖不动,主要原因就是当地家长觉得5万元根本没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