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点一:关于参保资格
劳务工子女参保须符合两个条件
王小姐夫妇都不是深圳户籍,孩子刚刚出生,她咨询:“我的孩子能否参加深圳的少儿医保?”劳务工子女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参保成为咨询热点。
按照规定,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以及未入学入园的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的户籍少年儿童,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均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劳务工子女参保须符合两个条件:一必须是我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二是其父母任一方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因此,非深圳户籍的出生婴儿不能参加少儿医保。
高三学生也应参加少儿医保
“我的小孩正在读高中三年级,他也参加了现在的少儿医保,但明年他就18岁了,不再符合少儿医保条件,明年后他们该怎么办,是退医保还是参加另外的保险?”不少高三年级学生家长反映这一类问题。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部分少儿也应该积极参保,因为医疗保险是一个连续性的制度,参保时间越长,享受待遇越高。高三学生毕业后在深圳就读技校与职校,将来在深圳工作,或者高三毕业后直接在深圳就业,那么参保人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按规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已缴纳的少儿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