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王斌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救助的金额,检察官想到了司法救助,并多次到王斌家及村委会走访,了解了其家庭困难情况及王斌的精神状况。经一分院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依照相关司法救助规定给予王斌司法救助。
由于原审是仲裁前置的判决,申诉方申请的仲裁裁定后,川煤某处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后作出判决,对原仲裁裁定中13000余元解除劳动关系费用未予支持。检察官认为,该案即使是抗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申诉人亦仅能得到上述最大金额。于是,检察官通过司法救助与促和解双管其下,使王斌终于获得了超过原判金额的15000元的和解款及救助款。
该院有关负责人称,此案经过检察机关数十次接访申诉方和做大量协调工作,终于运用司法救济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此案的处理结果,不仅使申诉方解开了心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申诉方的困难,终结一个家庭6年的申诉路,同时也开启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大额司法救助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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