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福建协和医院给出的收费错误的解释让张女士觉得无法接受以后,张女士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了解相关的政策,她发现问题还是出现在医院的医保目录单上。据她了解,其中有一种药是非常贵的,属于自费药,当时医生使用的时候就有过疑问,但是最后处理意见结帐的时候竟然划分到了一万九千元的医保名单当中,同时她认为应当属于医保药品的药又算成了自费药,这一点让她非常疑惑。
张女士:这一个药非常贵的,我一直跟医生讲请你把这个药停掉,现在他把这6千块钱的药全部给我走公家的医保目录,叫我自己一分钱都不用花了,自付比例是零。这个随意性非常大,凭他挑的。他觉得哪一些是走医保目录我们也不知道,哪一些是医保,哪一些是非医保我们具体也不知道。
记者:原来是给你算的自费药品,现在你出了这个事以后把这个药算成医保药品。
张女士:全部走医保我个人不用花一分钱的。
记者:到目前为止有没有给你看医保药品目录?
张女士:我非常想看到,他根本不让我看。
记者调查:神秘的医保目录单
发现一:医院医保药品“新旧目录更换”之说说不通
问题的焦点再次回到了医保目录单上。张女士手中现有福建协和医院向张女士回复的一份自付药品的书面情况说明书,因为医保药品新旧目录有了更换,医保药品的限用范围重新进行了划分。在这个过程当中,确实存在着医护人员在录入医嘱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一部分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对应成目录外的自付支付的费用。也就是说本来应当是医保支付的药品在录入的时候却没有出现在目录单上就变成了自费药品。
医院的这个解释似乎是有点道理,但是真的能说得通吗?我们来看看这次医保药品目录的更换到底是在什么时候。我们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到这样一份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印发了一个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药品目录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各个统筹地区要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这一点我们也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得到了证实,这是最新的一次更换药品目录的操作。
记者:按照规定应该是7月1日之前更换药品目录的,对吧?
工作人员:我们是7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各个统筹区都已经做好了药品数据库的更新。
记者:这个数据库的更新是由医院自己来更新,还是有统一更新的系统呢?
工作人员:像三甲医院是他们自己联网的。
让我们感觉到非常奇怪的是张女士的母亲是在2010年12月份入住医院的,这个时候距离药品目录的更改已经过去了5个多月的时间,而医院发现目录更改错误居然是在张女士提出问题之后也就是说医院这一错误持续了至少六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有多少人在福建协和医院看过病,有多少应该走医保程序的药品最后都由病人自己买单了呢?这当中错收的钱到底有多少?另外,作为福建省医保中心,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面理应该受理不少来自协和医院的医药费的清单,他们难道没有发现协和医院的计算方法存在错误吗?更让张女士感到疑惑的是,出了这么大的失误和漏洞居然没有一声道歉,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的声明,完全没有认错和处理问题的态度,现在张女士还是希望医院和医保中心能够给出一个回复。
张女士:协和医院出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谁买单呢?第一,这一万九是由医保中心买单的,第二是由我个人家属来买单的。他错是在协和医院,买单的钱一个是医保中心去挑的,医保中心的钱也不是医保中心而是所有全体福建省参保人员的钱来出的这一万九担子的。另外一个担子是由我个人消费者承担这四万一的钱。协和医院一分钱都没承担,他根本不认错,协和医院他根本不认错,你叫他谈什么退钱的问题?
发现二:当事人走访福建协和医院 维权之路太艰难
到今天为止张女士的维权之路已经整整走过了四个月的时间了,让张女士现在感觉到非常纳闷的还有一点,医院给母亲使用的自费药从来没有让她或其他亲属签过字,这又作何解释呢?为了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消费者再次走上了维权之路,而我们的记者也跟随张女士见证了她艰难的维权过程。
记者首先跟随张女士来到福建协和医院医务部追问情况。
张女士:还有百分百自付还有两万块钱。
工作人员:您是什么意思?百分之百自付的药已经给您用上了。
张女士:当时没让我签字。
工作人员:医院按照医保中心的规定,去问医保。
医务部的工作人员以种种说辞拒绝和张女士对峙,无奈之下为了讨说法,张女士随后来到福建协和医院的财务科,当张女士提出自付药问题的时候,财务科的金科长又将皮球踢回到医务部。
张女士:我还有四万一的自费,百分之百自费的。
金科长:自费你本来就是自费的。
张女士:还有免疫球蛋白呢?
金科长:免疫球蛋白就是血液制品。
张女士:免疫球蛋白也是血液制品?
金科长:当然是血液制品。
张女士:要不要先让我们家属先知道一下?
金科长:都是自费的,这个你找医务部,如果自费的东西找医务部。
福建协和医院的医务部和财务科就这样将皮球踢来踢去一直都没有结果,记者只好跟随张女士来到福建省医保中心医疗集合科反映情况,但是集合科的林科长表示,有关张女士所有自费药问题已经完全转交给待遇审核科处理。
林科长:报销那个科你跟他们反映一下。
张女士:再回到待遇科?
林科长:对,已经在给他们那边了,已经移给他们去处理报销的问题了,因为我这边不负责报销。那你具体跟他们说,跟他们反映一下,你认为报销的数额跟自己理解的初衷,那你自己跟他们提出来。
张女士立即又找到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的科长却说张女士所提及的其余两万块钱的自费药不在他的权限范围之内,待遇审核科只是受理集合科处理的最终结果。
张女士:我还有百分之百自付的两万块钱。他说要过来找你。
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问我干吗?
张女士:他说他的程序是到你这儿了。
工作人员:不是我能结实的。
张女士:那两万块钱向你反映也没有用是吗?
工作人员:不是我的权限,我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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