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人社部召开推进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视频会议,对《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对学习贯彻这两个文件进行部署。人社部医保司、社保中心、办公厅等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讲话。
门诊统筹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保障基本。
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整体较低,必须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要严格限定保障范围,支付比例要达到一定水平,合理确定起付线和封顶线等。
第二,依托基层。
要探索基层首诊、要体现参保人员的选择权,探索双向转诊。
第三,保障大病。
要合理确定病种,完善支付政策,探索管理办法。
第四,提高绩效。
在资金安排上,门诊统筹不单独筹资,要在居民医保基金中统筹安排门诊和住院资金;在支付政策上,要统筹考虑门诊多发病、门诊大病和住院的关系,尽可能引导患者门诊就医、基层就医,降低医疗成本;在绩效评估上,既要对门诊统筹数据认真分析,也要对住院费用等相关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研究,统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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