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该如何参保;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养老金发放会不会受到影响?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松格副主任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不补缴齐保险费终止保险关系
宋先生问:我以前在一家企业上班,2004年调入事业单位,以前我们也参加了养老保险,请问现在如何享受到新的政策?
周松格:你这种情况在合肥市应该还有不少人。根据合肥市的规定,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入单位和个人分别补齐自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日至职工调入期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差额部分,其中调入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不足15年的,必须由调入单位和各人补足15年,方可按月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自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不足15年的,必须补足15年;不能补缴的,一次性返还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陈先生问:我一直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前从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在单位突然要办,大家都很紧张,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补交养老保险费?
周松格: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实是一件好事,对每个人来讲“老有所养”有了可靠的保障。根据保险政策的规定,如果是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从1998年9月起补缴,若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应自今年1月补缴。另外,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申报手续。
■参保后个人养老金不受影响
周女士问:我是一名教师,前几天单位叫我们填了一张参保表格,现在心里总是担心,单位会不会就此不管我们呢?另外我听说参保后,个人养老金将会受到影响,是不是这样?
周松格:你有这个担心是因为对政策了解不够,过去教师的退休金由财政和学校发,参加保险后,养老金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这对大家只有好处。过去有的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对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能足额发放,参加保险后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了,工作人员退休后该拿多少,一分都不会少。至于你所担心的参保后单位将不问事的情况,根据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还是由原单位管理。
张先生问:我是长丰县市容部门的一名干部,我们以前都没有参加保险,现在市里开始启动新政策,我们能不能享受到?
周松格:根据市政府124号令规定,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可根据各自的情况,确定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费率和实行时间,并先行启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由于三县具体情况与市属机构有所不同,因此,目前还不包括在这次的启动范围。
■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并计息
张先生问:我是庐阳区一事业单位职工,根据合肥市的政策,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建立了个人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有没有这项规定?
周松格:有这项规定。具体地说,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施行后,合肥市及市属各区经办机构都将为参保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据实计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并按银行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各经办机构都会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及时准确记载个人缴费基数、比例、金额等数据。并且缴费单位、个人有权按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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