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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缴齐保险费终止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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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该如何参保;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养老金发放会不会受到影响?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松格副主任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李女士问: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不知道能不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请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何区别?

  周松格:这个问题是不少参保人员都比较关心的,首先要说明一下,合肥市目前根据参保对象的不同,分为多个类型,比如对企业职工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农民工有农民工的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对灵活人员也有不同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主要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经市、区、县人事部门批准实行全员聘用制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经市、区、县人事部门鉴证聘用并经人事部门批准,与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同一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

  ■养老金组成发放有据可查

  武女士问:新政策出台后,并没有明确养老金具体如何计算,请问养老金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周松格:这个问题确实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按照规定,参保的退(离)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本退(离)休、退职费,地方制定的物价性、福利性津补贴,国家和省及该市制定的岗位性津补贴。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为例,其基本退休退职费为职务工资和津贴(即活工资部分),地方制定的物价性、福利性津补贴为1993年工资改革时保留的津补贴、生活补贴、煤气补贴、下基层补贴等,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岗位津补贴包括:职务补贴,生活补贴,教护津贴,中小学教职工、护士职务工资的10%%津贴,盲聋哑、弱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务工资15%%的特教津贴,市容环卫津贴,回民补贴,高龄补贴,护理费等。计发办法在政府令和细则中均有明确表述。

  冯先生问:按照规定今后养老金将实行社会化发放,具体如何发放?

  周松格:新政策规定,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将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其养老金也将实现社会化发放,即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月直接拨付到享受养老金待遇的退(离)休、退职人员个人养老金账户上。今后各级经办机构将负责建立健全参保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种台账、名册等基础资料,管理养老保险档案,并按规定做好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参保单位必须为员工缴费

  张先生问:现在不少单位都不愿意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单位在办理保险过程中出现拖延、拒不执行该如何办?

  周松格: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已经充分考虑了这种情况,对拒不缴费的将强制执行。今后缴费单位如果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地税部门首先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金额外,自欠缴之日起,将加收滞纳金。缴费单位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地税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养命钱”不得擅自挪用

  孙先生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面临基金安全问题,请问合肥市如何采取措施保证百姓的“养命钱”安全使用?

  周松格:这个问题不仅是参保人员关心的,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对此我们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今后,养老保险基金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增值运营以及管理经费收支,每年将进行编制预算、决算,执行全市统一的预决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同级事业单位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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