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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上调企业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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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1月1日北京将上调企业养老金,此时估计北京的劳动保障部门正在设计或者甚至已完成上调方案。根据此前国家承诺,这次调整将是“连续五年为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的最后一次。

  按常规,2010年1月1日北京将上调企业养老金,此时估计北京的劳动保障部门正在设计或者甚至已完成上调方案。根据此前国家承诺,这次调整将是“连续五年为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的最后一次。既然很可能是“末班车”,因此解决陈年旧账就显得更加紧迫了。

  这类“旧账”里,最沉重的一笔莫过于北京市政府2006年第183号令所造成的不公平。这个政策使数十万退休职工利益相对受损。2008年我数次致函“首都之窗”的“市长信箱”,得到的回复都是“今后调整养老金时会考虑您的意见”,令人遗憾的是2009年初养老金调整时根本未予理睬。

  我所说的“利益受损的退休职工”相对于如果明年的调整方案照旧不变,则指2006年1月1日以前退休到2009年底尚不满65岁者(包括1990—2005年退休的有毒有害工种女工人、1995—2005年退休的女工人、2000—2005年退休的女干部和有毒有害工种男工人、2005年退休的男干部和男工人)。如果相对于目前状况,那么各档受损者则需再上溯一年,如1990—2005,要变成1989—2005,以此类推。这些人与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同等资格者相比,养老金相差最多可达20%!

  1998年10月也有一次重大调整。那之前退休的称为“老人”,之后的称为“中人”。养老金计发办法由“老人”的单位核发变为“中人”的社会统筹。那次变革,使“中人”得到了实惠,却使“老人”中工龄长的人相对吃了亏。当时这个“亏”还不太大,所以激起的不满很微弱,“老”与“中”的过渡还算平稳。近年北京连续四次为65岁以上的老人特调了养老金,使得由北京市政府2006年第183号令造成的不平衡更形凸显,这个不平衡涉及面广幅度大,远超过所谓的“退休早待遇低”的问题。

  解决这个不公平真就那么难吗?难在缺钱?政府已为社会保障投入了大笔资金,不会在乎再多投个把亿吧。难在制定合理标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可以从粗不从细,比如现在给65岁以上人员特调采取的是按年龄划线的办法(这其实不够合理)。解决183号令不公平最合理的办法就是按工龄调,比如35年以上工龄的在2005年养老金基础上涨20%,30年以上工龄的涨15%,25年以上工龄的涨10%等等;还可以给35年以上工龄的直接涨300元,30年以上工龄的涨250元,25年以上工龄的涨150元等等。可能还有更合理的办法,相信劳动部门的专家操作这件事易如反掌,无须我在这里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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