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中医院称需详细了解
记者致电北京颐康中医医院,接电话人员表示,不到该医院就诊、交费和看病,无法在该医院走医保程序,但对于张琴遇到的问题,其表示不清楚。记者给该医院办公室打电话,办公室一名女子介绍,按规定只能在该院就诊才能有该院的交费单、处方笺、发票等单据并在医院走医保。至于患者在东方庄华看的病,然后却拿到了该院相关单据的问题,她没有解释,称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才能答复。
专家说法
专家称门诊部行为涉嫌骗保
针对北京东方庄华骨科门诊部采取变通手段为患者套取社保金的行为该如何定性,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
佟教授指出,门诊部具有自己的营业执照,表明门诊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而为其办理社保的北京颐康中医医院也是独立法人单位,表明这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那么,在骨科门诊看病消费,却在颐康中医院走社保,这种行为涉嫌骗取社保金。
佟教授称,至于如何处罚,要看这种行为所造成的严重程度,如果轻微,那就属于行政处罚法调整范畴,如果后果较为严重,那就涉嫌构成犯罪了。
官方回应
医院“套牌”报销 属于骗保
就北京东方庄华骨科门诊部并非定点医院却出具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单据并为患者走医保报销的行为,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查明有定点医疗机构与其进行“套牌”报销,按照相关规定,该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性质恶劣,属于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最严重的处罚会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该负责人表示,在通常情况下,经过明察暗访,医保中心在掌握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的确实证据后,即会对其进行黄牌警告、解除医保定点协议乃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处理。而一旦经过媒体的曝光,在相应证据的获取上将更为容易,处理的进度以及处理的力度将更快更大。如果能够确定该定点医疗机构与北京东方庄华骨科门诊部有协议,为其出具医保处方、医保单据,且不是一院二址,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就构成骗保,无论其涉及金额多少,其性质都十分恶劣。该负责人指出,这种骗保行为将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侵害的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一般情况下该定点医疗机构会被“摘牌”,直接取消定点资格。“当然,最终是否摘牌,还有一套完整的程序进行认定。”该负责人说。
此外,对于东方庄华骨科门诊部擅自留置患者社保卡的行为,该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此举并不合理,有将患者一次就医发生的费用分批次刷卡、分解上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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