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职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也可报销生育费用,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无法参加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无法报销。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南京约30万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了,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结婚证可以到全市16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诊。
【参保缴费】
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据介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本人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产前检查、分娩、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及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保征缴中心按月分别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生育保险费为8元/人 月,个人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据悉,目前2010年度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暂继续沿用2009年度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3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8元的生育参保费是从130元里直接扣掉的。
【待遇范围】
顺产可拿4400元津贴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报销详见就医流程第四步)、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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