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认定办法:
2011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股办理认定手续,认定后可申请灵活就业补贴直到退休。
认定办理时间:2011年8--9月,逾期不再办理。
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原国有企业(含供销系统)女职工,依法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在工人岗位上工作连续满五年,现仍续接养老保险关系的也可办理认定。
办理认定时请携带《身份证》,认定时需填写《通海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员认定证明表》,认定后再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五、办理时间:
2011年8-11月,每月的1-20日进行办理,逾期不再办理,申请后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经审核无误后,由劳动就业服务局将补贴款存入到每个人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补贴:
1、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即945元)。
2、凡办理过工商营业执照的,只有注销之后才可申领补贴,2011年度内注销营业执照的,自注销的次月起计算补贴时间。
3、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持贷款的失业人员。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5、从事公益性岗位或领取灵活就业补贴累计已满3年的失业人员。
七、注意事项:
各位申报补贴人员,将缴纳的社会保险单据复印一份留存,以备第二年缴费时使用。
特此通知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