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现在只看得见进口,那里有隐约的光。而出口,在未知的远处。
这条甬道内,挤满了近600万非上海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
2009年7月1日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俗称“城保”)对非上海户籍的外来人员打开一扇门——允许非上海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缴纳城保。但是,在打开这扇进门的同时,另外一扇出口的门还紧紧地关着——没有上海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即使在上海缴纳了城保,也无法在上海领取养老金。
“这是一条只看得见进口,看不见出口的路。”在上海市某台资企业工作的王蕾说,在上海,和王蕾处于一样状况的人有近600万。眼下的问题是,只能缴费却无法领取保险金严重影响了这600万人的缴费热情。
社保新政
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社保局)的最新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上海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市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或者为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在此之前,今年2月份上海曾经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转上海户籍开口子,此举意在吸引符合条件者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这样的人群,在上海市有近200万,而此次上海纳入城保范围的是几乎所有外省市户籍在上海就业人员,数据显示,这一人群的数量达到600万之巨。
但是,在可以参保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医保、领取、异地续接等一系列问题待解。
“按照目前的政策,参加‘城保’之后,拿到的钱可能更少。”这是王蕾研究完新政之后的结论。
根据新政,没有上海本市户籍的人员,即使在上海缴纳“城保”,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之后,也无法在上海领取养老保险金。“按照现行的政策,缴费人可以自己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和年限转过去,但是,能转移走的只是个人帐户部分,进入统筹帐户的不能转。”社保局的相关人士表示。
这就意味着,在上海工作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离开上海时只能提取个人缴纳的8%部分,企业缴纳的22%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不能提取转至外地。医保帐户的情况也和此类似,离开上海时只能转移走个人缴纳的2%,企业缴纳的12%则不能提取。
“在户籍和社保分离的情况下,缴纳任何一种保险都不如落袋为安。”现在,王蕾所在的公司为其缴纳的是“综保”,在比较完综保和城保后,王蕾觉得:“长远来看,城保比综保好,但是如果拿不到上海户口,综保更实惠。”
在该新政出台之前,有一种专门的社会保险针对在上海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俗称“综保”),这是上海从2002年起在全国率先推出一种保障水平较低的社会保险。
据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参加综保的人员,每缴满12个月,可获得一张老年补贴凭证,在男性年满60,女性年满50周岁之后,可一次性拿到一笔养老金,目前大约是一张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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