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险峰介绍,深圳市从2003年起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开辟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窗口,目前全市已有30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参保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已经纳入到社保体系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这条下线和“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上线之间自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基数的18%。黄险峰表示,深圳肯定会执行广东省的政策,将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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