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试点,确立了“建立在城乡统筹基础上的居民生育均等化保障模式”,截至10月底有6700人次享受了居民生育保障待遇。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达到了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不负担的保障目标。同时,实现了产前保健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实现了新生儿“落地参保”,从制度上实现了医疗保障的“终身制”。
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五年翻番
养老金是不少退休人员的生活依靠,今年72岁的博罗县杨村镇居民李建辉是企业退休职工,老人高兴地告诉记者:“这几年国家为退休工人连续增加养老金,自己的养老金现在能拿到将近2000元,吃、穿、用等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李建辉老人回忆说,在退休起初的几年里,养老金虽然在逐渐增加,但增长缓慢。“十一五”期间,惠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紧跟国家的步伐。仅今年2月自己的退休金就增加了100多元,自己和老伴的生活质量也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
随着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各险种保障水平也稳步提高,养老金连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五年翻一番。
五年来,每逢国家上调养老金,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在全省最早领到增发额,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由“十五”末年的596元逐年提高到现在的1138.79元,五年翻了近一番。
“保大病为主”逐步向“大小病兼顾”转变
为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困难,在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的同时,我市积极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博罗县率先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颁布了《惠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市22万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被征地农民保养金等养老待遇均形成稳定的上调机制,确保了各类人群“老有所养”。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市逐年降低“住院门槛”,从最初的1000多元,降到了现在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大幅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增设了大病门诊报销和医保救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让参保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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