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健全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城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将各类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强化城乡各项社保政策的互转衔接,加快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其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强化扩面征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基本实现全覆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不低于90%。
最后,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和财政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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