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加大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力度,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障,形成“两条腿”走路的养老保障格局。上海市政协委员张宁、吕红兵、梁信军在该市政协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在上海进行建立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金制度的试点。
我国在1997年的养老保险改革中提出要建立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包括第一支柱基础养老保险(政府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由单位和员工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第二支柱(自愿参与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储蓄为养老)的补充养老。上海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与国家保持一致。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还很不完善,存在着老龄化问题突出、保障水平差、养老金收益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在上海表现的也相当突出。
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给养老体系造成了巨大压力,上海更列全国之最。据预测,2030年前后上海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00万,约占户籍人口的40%。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政府基础养老金的支出也在不断扩大;地方财政负担沉重。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养老金的隐性负债高达GDP的50%。
二,二、三支柱发展滞后,养老保障水平较差。OECD(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基础养老(第一支柱)和补充养老(第二、三支柱)的替代率平均水平分别为46%和22%,其中美国(42%、38%)和澳大利亚(25%、40%)。而目前,我国基础养老的替代率平均水平为44.26%,第二支柱替代率则不足1%。据测算,2010年上海市按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养老金替代率为31.86%,更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基础养老金收益率偏低,隐性损失不可低估。相对于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全国社保基金10年平均收益率(9.8%)和企业年金2006年~2009年间的平均收益率(10.5%),全国基础养老基金2000年~2008年间的平均收益率不到2%,低于同期2.2%的CPI平均增幅。此外,根据社科院测算,1997年以来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损失的利息收入达6000亿元,相当于抵消了同期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所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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