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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籍员工退(转)社会保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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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办理条件:⒈员工按规定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⒉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⒊退领养老保险金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转保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

  一、办理条件

  ⒈员工按规定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⒉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⒊退领养老保险金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转保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退保须提供的资料

  ⒈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⒊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三、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⒈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⒊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⒋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⒌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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