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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确定2012年改善民生132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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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吉林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10个方面民生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了2012年改善民生132件实事,现予以公开发布。

  39免费为农村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万人,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9.2万人。

  40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

  41扩大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资助已享受日常医疗救助并患有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的低保对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42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符合条件救助对象在规定各病种封顶线内,自负医疗费用比例降低到25%以内。

  43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开展二次医疗救助,个人自理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30%,封顶线为1万元。

  44免费为城区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院进行血液透析。

  45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提高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46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5%时,为优抚对象、城

  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47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主动就业上岗(退休除外),家庭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标准的,发放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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