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实施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康复救助,免费为1500名患者送药,免费为100名患者提供住院治疗。
64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在押、服刑人员及其家庭劳教和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法律援助。
65对城乡低保和困难居民家庭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分类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5000元,困难居民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3000元。
66对城乡低保和困难居民家庭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在校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在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基础上,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非涉农专业)每人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
67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提供一次性助学救助,小学生每人300元,中学生每人500元,大学生每人2000元。
68对新升入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大专、中专学校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分别发给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助残奖学金。
69免费为100名城乡低保和困难居民家庭初中毕业女学生提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
70实施“数字教育工程”,建设吉林市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和教育城域网管理中心,在市直50所学校、10个事业单位、9个县(市)区及教师进修学校建设80个网络点,基本实现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网络互通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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