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不单独组织公共科目笔试,考生依据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考范围
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招考范围为: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012年招考中未被录用的考生。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2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2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2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2年1月6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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